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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听与商量”第二十九期之压实责任,提升消防管理能力

2024-04-18 16:49 来源: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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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在前期调研中发现,目前,大中型单位在安全意识、专业技术、管理模式上都比较成熟,消防安全总体可控。相比之下,小微型、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的消防风险比较高,部分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人消防意识不足,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安全疏散条件不足、消防设施不够完备。

市政协委员、九三学社青岛市委会秘书长王波在协商现场发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要求,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王波认为,提高单位的消防安全水平,应该从增强单位负责人消防意识入手,通过警示教育、培训等方式让他们真正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切实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有关部门也要加强监督检查,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提升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目前,发生火灾事故以后,有关部门一般是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通告,介绍情况。对于相关行业单位而言,这个通告的内容不够具体。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建立更有效的火灾通报体系,火灾调查完成以后,直接将详细的调查结果发送给相关行业单位负责人,既可以有效增强各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又方便有关单位按图索骥,排查自身的事故隐患,提升消防安全水平。”王波说。

市政协委员,山东港口集团青岛港特级技师、注册安全工程师郭磊在现场发言。

针对全国范围内多起因违规动火引发的火灾事故,郭磊认为,动火作业人员流动性强、技能参差不齐,安全意识弱;部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风险分级管控能力不足,致使动火作业火灾多次发生。针对这一痛点问题,有关部门要做好相关人员培训,在特种作业取证培训、考试和证书复审时,加大“动火安全”板块占比,以此提升一线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同时,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单位动火作业审批前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认真排查现场,并留存相关影像资料。动火作业现场要设立安全巡视员,专职负责安全巡查和安全警示工作。通过这一系列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动火作业引发火灾的风险。

中国应急管理学会应急产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张旭明在现场发言。

消防演练是普及消防知识、提升应急能力的有效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要求,企事业单位应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张旭明在前期调研中发现,部分单位消防演练“演”多“练”少,演练成了“走过场”,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她建议相关单位提高认识,切实组织好消防演练,让单位员工在演练中增强逃生技能和灭火能力。相关部门也要做好检查,督促单位消防演练取得实效。“要想防患于未然,各单位还应该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培训。目前,许多小微单位实力弱、经济压力大,消防安全培训不及时,效果也不好。相关部门可以通过资金补贴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社会专业机构为小微单位提供消防安全培训,提升其防火能力。”张旭明说。(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崔武 鹿子金涛 摄影 杨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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