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中旬,城阳居民赵先生在流亭某超市买了四桶奶粉,回家却发现已经过期两个月。经过流亭工商所工作人员协调,超市答应将奶粉作退货处理,并且支付消费者六倍赔偿金。
7月21日,赵先生打开前几天买来的品牌奶粉,准备冲给孩子喝,可是孩子喝了一口就再也不肯喝了。赵先生尝了一口,却发现奶粉是酸的,仔细一看生产日期竟然是2011年5月,保质期为2年,也就是说已经过期两个月了。赵先生拿着四桶奶粉和购物小票来到超市,与负责人理论,要求给予相应的赔偿。可是负责人却只同意退货处理,赵先生无奈反映给了流亭工商所。工商人员调查得知,超市员工因为粗心大意,忘了将过期奶粉全部下架,留了四桶奶粉在货架上。经过协调,超市方答应将奶粉作退货处理,返还赵先生现金286元,并支付6倍的赔偿金1716元。执法人员已对商场出售过期食品立案调查,该超市将面临不低于2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