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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控烟条例下月启动 吸烟不听劝罚200

来源:青岛早报-- 2013-08-22 05:34:39 字号:TT

  全国最严的控烟条例下月将施行,单位控烟不力将最高罚3万元,吸烟者不听劝阻将被罚200元。记者昨日从市爱卫办举办的《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培训会上获悉,我市将有12个部门联手控烟,以便于监督执法。据了解,该条例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于市民关心的“吸烟者不听劝阻被罚200元”的规定,专家解读称,“劝阻者”不仅指执法人员,也包括禁烟场所的管理者。

  12部门分管控烟

  条例规定,按照不同场所划分,各监管部门作为不同主体对违规吸烟行为进行监督、处理,总共涉及12个行业部门。其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商场、超市等购物场所的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餐饮服务场所和药品批发、零售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负责对提供住宿、洗浴、美容美发、休闲娱乐等服务的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督管理;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各类文化、艺术场所的监督管理;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职责负责对教育机构、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民政部门负责对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管理;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对体育场馆、健身场所的监督管理;民用航空、铁路主管部门负责对其职责范围内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室内外等候区域、站台等的监督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除民用航空器、火车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室内外等候区域、站台等的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以外的其他禁止吸烟场所的监督管理。

  此外,单体建筑内有若干禁止吸烟场所,且按照规定分属两个以上部门监督管理的,由按照该建筑经营者或者管理者主要从事的经营、服务活动确定的部门进行监督管理。主要经营、服务活动难以确定的,由市、区(市)人民政府确定一个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单位禁烟有“余地”

  “青岛的控烟条例,可以说是全国最严格的,超过了此前最严的哈尔滨规定。”在培训会上,参与该条例立法的专家称,哈尔滨的规定允许在宾馆、餐馆设立吸烟室,还允许设立吸烟区的过渡期,青岛的规定则不允许设立吸烟区,只要是禁烟场所,不得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但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在本单位非禁止吸烟场所划定吸烟区,须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

  记者采访了解到,《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中,有一条是规定企事业单位、机关等组织室内工作场所以及电梯、楼道、餐厅等公用区域为禁烟场所。“仔细看就会发现,其中也排除掉了单位的某些区域,比如院子、厕所。”专家表示,之所以留这个余地,是因为相比于工作区域,这两个地方吸烟带来的危害小。但在教育、医疗机构等供未成年人活动的区域,室内外区域均为禁烟场所。

  吸烟不听劝罚200元

  条例规定,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或管理者控烟不力的,由控制吸烟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不听劝阻的,由控制吸烟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的罚款。

  “对吸烟者个体的处罚,应该是有难度的,首先是吸烟者不听劝阻应该怎么理解。”专家表示,狭义上的理解是不听执法人员的劝阻,而实际上这里应该广义去理解,禁烟场所的管理者去劝阻,如果不停止吸烟,那么执法人员来了之后做取证,确定吸烟即可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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