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城报道
精简、统一、效能、下放管理权限……山东省日前下发《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意见》,酝酿改革完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12月30日,记者了解到,青岛市本级已经完成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市食安办、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重新整合,组建了新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日前,山东省下发《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意见》。12月30日,记者了解到,日前,青岛市本级已经完成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市食安办、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重新整合,组建了新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加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既承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职能,又承担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职能。
这次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减少监管环节、明确部门责任、优化资源配置,改变了原先食品安全“多龙治水”的管理局面,全面提高了监管保障水平。目前,各区(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也在有序推进当中。
意见要求调整工商、质监管理体制,将工商、质监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体制。市、县(市、区)工商、质监部门作为同级政府工作部门,业务上接受上级工商、质监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以地方管理为主。市、县(市、区)工商、质监部门行政编制分别纳入同级行政编制总额,其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由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资产、债务、非税收入和财务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管理。
在人员编制上将如何整合呢?记者了解到,按照要求,市、县(市、区)工商部门及其基层派出机构要划转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编制和相关经费,市、县(市、区)质监部门要划转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编制和涉及食品安全的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装备及相关经费,具体数量由市、县(市、区)根据工作需要分别研究确定,确保新机构有足够力量和资源有效履行职责。在整合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部门现有食品药品监管力量基础上,市、县(市、区)分别建立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机构,承担本区域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充实专业技术人员。
既然四大部门已经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进行了综合,那么是不是就意味着所有的食品安全职能都已经划入新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记者了解到,意见明确了八大部门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具体职责,其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建立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制,强化监管执法检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严密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农业(畜牧)部门要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和有关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强化源头治理。卫生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标准、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渔业(水产)部门要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林业部门要做好陆生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及食用林产品质量监督相关工作。质监部门要加强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城管部门要做好食品摊贩等监管执法工作。公安机关要加大对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 记者 郭振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