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近日,历下公安分局民警在侦办一起合同诈骗案件时碰到一件稀奇事,报案人王先生在购买婚房时竟然被妻子的表姐给骗了,全家东拼西凑的近百万元房款只换来一张虚假购房合同和一本假房产证,而“买”来的房子却是表姐租的。
2009年夏天,王先生与未婚妻急需买房结婚,正四处看房之际,未婚妻的表姐葛某主动找到他们,称名士豪庭有一套两居室是公司顶账回来的,委托她办理房产证,可以低价卖给表妹。王先生一听喜出望外,出于对表姐的信任,当即便交了30万的定金,然后分期将95.4万元房款全部交给了葛某。
王先生“买”到房后,及时进行了装修并住进了婚房。突然有一天,一个男子敲开王先生家的门要房租,王先生一家才发现“买”这个房子竟然是一场骗局。原来,葛某为了诈骗房款,伪造了济南市新建房买卖协议、商品房交接补充协议、商品房转让协议,租来一套房子“卖”给自己的亲表妹作为结婚用房。
办案民警介绍,葛某曾出国留学,拥有硕士学历。2005年回国后,先后从事房地产公司财务、留学咨询等工作,算是个白领。由于回国后家中发生一些变故,家境渐不如前,看着以前的同学、朋友事业发展蒸蒸日上,自己的生活则每况愈下,虚荣心强、爱攀比的她心理渐渐失衡,打起了通过虚假卖房、虚假介绍他人出国,骗取钱财的歪主意。
2014年1月,葛某曾因合同诈骗被天桥公安分局取保候审。办案民警介绍,除诈骗表妹一家近百万元购房款外,葛某还先后以帮助出国、买房为由合同诈骗其亲生母亲、两个舅舅共计250余万元,诈骗其他亲友小额钱财若干。“她骗来的钱财全部用来购买名牌衣物、豪车及其他高档消费品。”民警说。目前,葛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记者 陈彦杰 实习生 孙艺珂 通讯员 郭梦扈 新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