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位女货车车主11月14日的绝望之举,河南永城正深陷舆论漩涡。
那天,因不堪忍受当地路政和运政部门的“屡次罚款”,女车主刘温丽喝下了农药。“买了月票/年票还要罚款”,“半年被罚近20万”,“数百万罚金流向何处”……都是这起全国性新闻事件的关键词。
中国青年报记者独家采访了女车主刘温丽,试图还原她在那一刻的无奈选择。
“罚了一次又一次,还让人活不”
在距离永城市20多公里外的陈官庄乡,已脱离生命危险的刘温丽静静地躺在床上输液。黑瘦到只剩80多斤,说话绵软无力,只能进流食。她丈夫说:“已经出院好几天了,晚上(温丽)还做噩梦”。
对这个刚从鬼门关回来的女人来说,恐怕没有噩梦比11月14日晚,发生在永城市沱滨路附近的一幕更真实。
那一幕已举国瞩目。“当时要不是走投无路,谁也不会那样。我们干运输半年,被罚快20万元了,撑不下去了。”刘温丽告诉记者。
如今的沱滨路上,已看不见执法人员的身影,附近的“治超”执法大队院子里,也已人去楼空。但通过刘温丽与三位目击者的回忆,记者大致还原了事件经过。
在刘温丽的记忆中,那天,她与司机郭万里同坐着豫N44116号拉石料的货车,“躲到天擦黑了才敢上路,就是怕罚”。但事与愿违,据郭万里回忆,当天下午约5点半,在康佳医院路段,货车被交通运政大队的执法车强行拦下,要车上人交钱。“因为办过(超载)年票了,没交钱,他们就打电话叫公路局来查。”
几分钟后,公路局治超执法车豫NGL169号赶到,强行把司机从货车上拉下,夺去车钥匙,随后又打电话叫人。不一会儿,又来了一辆公路局执法车豫NGL677号。
“我车老板温丽就下车跟他们理论,温丽说:‘上个月25号,刚罚过,说这个月不罚了,罚了一次又一次,还让人活不?’”郭万里回忆称,“其中一个工作人员说:‘这我不管,你找领导去’。”
刘温丽的哥哥刘怀洲在举报材料中的描述,更加具体:“刘温丽下车后说:‘你们上个月10月29日刚罚过3000元,停车场又收装卸费、过磅费还有停车费等400元左右,已经说了下个月不再罚了,为啥今天还要扣车罚款,还让我们老百姓活不?’”
据一同被拦下的货车豫N77893号司机陈某灿证实,当时双方僵持了很久。“无论温丽怎么求、怎么说,路政人员就是不让走。”
“我们求情,求了四五个小时。”刘温丽告诉记者,“我跟司机一天都没吃饭,身上就带着300元饭钱。我想商量先放行再处理,给照顾一次,但无论怎么求他们,都说‘不交钱无论如何也不能让走’。”
一气之下,刘温丽拦了一辆出租车,买回了一瓶农药。“温丽给他们工作人员说:‘你们再逼我,我就死给你看。’工作人员说:‘你喝药,死了跟我没关系,你死了我也不能放你的车走。’”郭万里回忆称。僵持间,刘温丽喝下了农药。
刘怀洲出具的《病危通知书》显示,11月15日凌晨,已被送往永城市人民医院的刘温丽“随时会出现呼吸变弱……心跳骤停”。
而在喝药现场,目击者均回忆,没有执法人员送刘温丽去医院。“执法车都开跑了,是豫N44116的驾驶员拨打的120电话。”司机陈某灿证实,刘温丽被送走后,大约十来分钟,载着三位永城市公路管理局领导的执法车,又来到了查车现场。“温丽的家人对车(上)人说:‘我妹妹有个三长两短,我就是告到北京,也要你们负法律责任。’这时从车上下来一个领导大声说:‘你想上哪告去哪告’。”据目击者指认,上述3个公路局领导分别是季旭副局长、路政大队长高永福和侯强。而高永福曾在事后对媒体解释:“不知道车主喝药。”
截至发稿,中国青年报记者从永城市交通运输局和公路管理局获悉,相关执法人员均已停职接受调查。
“月票”、“年票”依据何在
回忆事发那一刻,刘温丽说,她满脑子里的念头都是“生气”和“委屈”。
“一样都买了月票、年票,过了那么多辆超载车,执法人员都不检查,凭啥偏偏不让我们过?”
几位目击者佐证了她的说法。据司机郭万里和陈某灿回忆:“这时(指双方僵持期间——记者注),路上过了好几辆大半轮,都拉100多吨。温丽说:‘人家大车都能跑,我这小车怎么不能跑?’工作人员说,‘你看人家跑的,你咋跑的’。”
在刘温丽的理解里,工作人员的话暗示着,买过的“月票”和“年票”不算数了,还要另外花钱“打点”。“我们(车主)气得确实不行,因为上个月刚在那边,(被)罚了好几万,这次心里承受不了。”司机郭万里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这样剖析刘温丽“心理崩溃的那一刻”。
何谓“月票”、“年票”?据郭万里的说法,这是当地货车车主与永城主管部门之间“心照不宣的秘密”:车主需要向永城运政、路政执法部门事先缴纳超限罚款的费用,分为年票、月票两种。缴款之后就可以超载行驶,有效期限内,不用再交罚款。从金额上看,给运政的是年票,3000元/年,给路政的是月票,3000元/月。
当地车主向记者出示的数张年票和月票显示,表面看上去,它们并无“破绽”。
比如,某张年票的抬头写着“河南省罚没收入统一票据”,时间是2013年8月18日,收款单位一栏写着“永城市运管局”,缴款人是豫N××××,违法(章)事项是“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处罚依据是《道路运输条例》第6章第69条第5款,罚款金额3000元,加盖永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公路管理局公章。
某张月票的抬头也写着“河南省罚没收入统一票据”,时间是2013年10月29日,收款单位一栏写着“永城公路管理局流动执法大队”,缴款人是豫N××××,违法(章)事项是《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33条第1款,处罚依据是《河南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1章序号13,罚款金额3000元,加盖永城市公路管理局财务专用章。
记者查询相关法律条文发现,罚款依据无误。
已在永城跑了6~7年运输的车主曹军(化名)向中国青年报记者透露:“这些收据里,有些是当时货车被抓之后开的,有些是提前联系开好的,它们就相当于‘买路钱’。有了它,这个月运政和路政再拦你,就默认‘见票放行’了。”但曹军同时强调:“这只是一个‘潜规则’,遇到好说话的可以,遇到领导较真的,你一样得受罚。”
而在刘温丽眼里,每月向两家主管部门“上供”3000多元,已经算是买了个保险。“这钱我认了,但给他们看票了,还坚持罚钱,是不给我留活路。”
罚款去向何处?调查组正在查账
在一些当地货车车主看来,刘温丽“这家人太老实,太较真儿”,才会做出这一极端选择。但记者调查发现,11月14日的那次联合执法,不过是压倒刘温丽的“最后一根稻草”。
早在那天以前,刘温丽家已因巨额罚款而进退两难——“中途就想把车卖了,但贷款怎么办?只能硬着头皮跑,有时候‘跑一趟,赔两趟’。”
命运的转折源起于今年4月。据刘温丽的丈夫讲,跑运输以前,夫妻两人的月收入加起来有3000元。“觉得不挣钱,就想自己干”。半年前,刘温丽和哥哥合伙贷款,买了两辆货车。“一辆车首付20多万,分24个月还,每月还两万。”其丈夫现在想起来,仍懊悔不已,“谁能想到跑车的水恁深?”
永城人有跑运输的传统。记者了解到,这个位于河南省最东部的城市,是连接河南、安徽、江苏、山东四省的交通要枢。“距永城最多两小时车程的”安徽省淮北市,是附近建筑材料的输出中心,运往亳州、商丘一带的石料、砂土,基本都要经过永城。而刘温丽当时被执法人员扣下的货车,正走在运石料的路上。刘温丽家人向记者出具的罚款收据显示,这半年来,其被罚,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因为超载。
“在永城附近,100辆运石车里,98辆都超载。不超载,就赔钱。”一位永城车主张辉(化名)这样描述作为车主的无奈。
张辉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从淮北往商丘运送一趟重约80吨的石料,固定收入约2000元。“但是油钱、司机工资、保险和保养费加起来,就得这个数。”张辉说,“如果按照核定载重量55吨,根本是赔钱的。只有超过80吨的(部分),才算你挣的。所以我们有句话叫:‘一趟刚够本,两趟赚半趟’。”
刘温丽的丈夫证实了此说法。他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出事以前,他家一辆货车平均一天跑两趟,一天合计下来,也就挣1000多元。“但是被抓一次,就几千几千地罚,有几次还罚了两万多。有时候一个月下来,还了贷款,挣的不够罚的。”
记者看到,一张来自安徽宿州公路管理局的罚款收据显示,刘温丽的货车有一次曾因超载,被罚2.5万元。
也就在刘温丽心理接近崩溃之际,11月14日悄然来临。
“这家人跑运输,不认识几个人恁行?”据资深车主曹军观察,今年以来,买月票、年票在永城当地,已经越来越不保险了。“每月额外罚款也要缴两三千,这还是‘关系价’。”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手下有4辆车,按每辆车每月纯利润1万多元计算,付给运政、路管部门的罚款就要占去四五千元。“认识人的车主,1万的罚款能通融到6000,‘跑精了’的车主被抓了,甩个几百给他们拿去吃饭、抽烟,一个月(罚款)用不上一两千。”
而在看上去堪称贫困的刘温丽家,她丈夫向记者坦承:“我们没啥关系,抓一次,就给一次。说几千,就给几千,贷款从10月就还不上了。”
现在,让当地很多货车车主担心的是,刘温丽的遭遇似乎预示着“多年来,永城车主和政府之间‘相互给生路’的平衡要打破了”。“有一方坏了规矩,刘温丽又老实,被逼得没有一点办法,才会演变成这样。”
对运政和路政两个部门来说,那些为数不少的罚款去了哪儿?据永城市公路局法制办主任向媒体表示,超限站一年罚款数额大概300多万元,“这个钱我们也不问”;而该市财政局称,永城市交通局罚款所得全部上缴国库,无私设“小金库”的现象。
截至发稿,刘温丽家仅从当地政府部门获赔了3万元医药费。记者持续联系永城市公路局季旭、高永福等相关当事人,但两人手机均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永城市委宣传部彭剑峰副部长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河南省交通厅、商丘市政府已派人到永城调查此事,月票、年票与账目的关系,也在被调查之列,有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