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市的“食安青岛”整治行动全面整顿规范食品市场秩序,食品安全消费环境得到了持续改善,今年这个行动还将继续深化。昨天,我市召开了深化“食安青岛”整治行动工作会,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缺乏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食品安全违法违规事件屡打不绝。为切实解决当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市政府决定,今年5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深化“食安青岛”整治行动,并制定了整治目标。
7项目标10月底前完成
“发动基层、动员群众,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等专项治理行动,制定的7项目标要在10月底前全部完成。”市食安委负责人介绍,行动继续以“最严格的准入、最严密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提升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公众饮食消费安全。整治行动中将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规范和质量标准,强化食品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查处和侦破一批涉及食品领域的违法犯罪案件,使我市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增强消费信心,着力打造“食在青岛最安全”城市名片。今年以来,公安机关已立案侦办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1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8名,一些不法分子故意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和假冒伪劣产品,危害十分严重。
肉类追查到养殖场
对于市场上的肉类整治,要全面排查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重点检查企业外租厂房、车间、仓库(冷库)等,深挖私屠滥宰、非法加工假牛羊肉以及收购加工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病死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等行为。加强对养殖场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非法使用禁用物质、滥用抗生素、出售病死畜禽行为,严格开展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重点查处企业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含有“瘦肉精”以及不合格原料肉品加工食品的行为,督促企业把好原料肉进货关。
全面排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含市场附设的冷库)、商场、超市、肉食店等重点场所,严厉查处取缔肉品无照经营,重点治理销售死宰肉、注水肉、病死畜禽以及假冒伪劣肉品等行为,加大对冷冻牛羊肉的检验检测力度,重点查处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畜禽加工食品、加工过程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
专项整治“四黑”
整治期间,质监局、工商局、商务局、公安局等部门还将针对使用劣质原材料或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假冒伪劣鲜乳及乳制品、鲜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调味品、保健品、中低档酒类等有毒有害食品的各类“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和“黑窝点”展开专项整治。查处生产、销售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食品的非法行为。打击经营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等违法行为。
严查添加高毒农药
“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瘦肉精、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市食安委负责人介绍,尤其是最近的“有毒生姜”问题,给农残超标问题敲响了警钟,加强对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和推广,加强非禁限用农药的使用指导十分必要。整治中将严格控制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查处农药生产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落实农(兽)药经营并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
查处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超限量或者超范围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的行为;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等非法行为以及违法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原料等非法行为。
全面排查畜禽养殖投入品、水产养殖投入品和海捕水产品保鲜剂使用情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违禁药物、添加剂和保鲜剂的违法行为;探索建立养殖产品的产地准出制度;建立畜禽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信息、档案制度。
严打保健食品冒充“药品”
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部门还将打击保健食品“四非”,即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保健食品非法宣传疗效以及普通食品非法声称保健功能等非法行为,打击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等非法经营行为。
严厉打击在生产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等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明知保健食品存在非法添加药物,仍然继续经营的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打击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中夸大功能范围,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等保健食品非法宣传行为。
深化“食安青岛”整治行动7项目标
一、农副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追溯范围;
二、蔬菜、畜禽、水产品等初级农产品的平均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三、食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进货验收、加工过程控制和出厂检验等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
四、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企业100%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
五、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控制在5例/10万人以内;
六、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馆、小食杂店、小摊点等“五小”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排查覆盖率达到95%以上,地下“黑窝点”基本得到清除;
七、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管覆盖面达到100%,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和劣质一次性消毒餐具行为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