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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32个品牌食用油抽检全合格 致癌物均未超标

来源:青岛早报-- 2013-09-17 06:35:30 字号:TT

    昨天上午,市食安办继续发布市民最关注的十大食品专项抽检活动进展,市民关注程度排第5位的植物油检测结果出炉。从超市、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抽检的涉及到32个品牌的72批次植物油,检测了酸价、过氧化值、浸出油溶剂残留、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和苯并芘7项内容共计504项指标,检测结果显示,72批次样品所检项目全部合格,表明目前青岛市场上所售的食用植物油质量可靠,食品安全程度高。

    抽检32个品牌植物油

    据青岛市食安办工作人员介绍,本次抽检样品有胡姬花、金龙鱼、长生牌、喜燕、福康星、鲁花、第一坊、福临门、元宝、品品好、四海、天下五谷、口福、福之泉、龙大、琴岛牌、群福、香满园、美食客、清尔铭、绿帝、万里江、亮泉、长寿花、亮泉、靓花、荣光、渤海、五湖、馥龙、亿家益、利麦等32个商标品牌和生产厂家。

    “抽检的地点涉及到10多处超市、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我们从中抽取了在市场上出售的植物油样品带回去检测。几乎涵盖了市场上所有能见到的食用植物油品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中超市31批次,农贸市场18批次,批发市场23批次。在检测了7项内容共计504项指标后,这些品牌的植物油全部合格。

    未发现油脂酸败现象

    植物油的新鲜程度如何,其重要指标是是否存在油脂酸败现象,酸价是脂肪中游离脂肪酸含量的标志,酸价可作为酸败的指标,酸价越小,说明油脂质量越好,新鲜度和精炼程度越好。所谓酸价超标就是百姓常说的出现“哈喇”味。油脂在“哈喇”的过程中其中的酸价和过氧化值会升高,酸价和过氧化值越高,油脂的品质也就越低,所以酸价和过氧化值升高是反映油脂品质下降和油脂陈旧的指标。但是在一般情况下,酸价和过氧化值略有升高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如发生严重的变质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腹泻并损害肝脏。本次抽检30批花生油、5批次玉米油、25批次调和油、12批次大豆油的检验结果全部符合要求。

    未检出油溶剂残留

    食用植物油按制取方法可分为压榨法和浸出法。压榨法是用物理压榨方式从油料中榨油的方法。浸出法的加工工艺则是用化学萃取的原理,选用溶解油脂的有机溶剂,通过与油料的接触(浸泡或喷淋),使油料中的油脂被萃取出来,经过相关工艺处理后才能食用。压榨法制取的植物油中应不含溶剂残留,采用浸出法工艺生产的植物油,在精炼时如果不能严格按“脱溶工艺”进行规范操作,那么在最后的成品油中会残留较多的溶剂。溶剂残留含量既可以表明油脂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也能反映出生产成本的大小。残留的溶剂内含有烷烃、环烷烃、烯烃和芳香烃等化合物。其中芳烃毒性较大,烷烃毒性虽小但对人体呼吸中枢有麻醉作用。食用溶剂残留量超标的油,会对人体神经系统和脏器有一定的刺激和伤害。本次抽检全部符合要求。

    致癌物均未超标

    黄曲霉毒素被世界卫生组织划定为Ⅰ类致癌物。在日常生活中,发霉的花生和储存不当的食用米,都会含有黄曲霉毒素。出现黄曲霉毒素B1超标的原因主要是企业在生产时没有严格挑拣原料和进行相关检测,或者没有采用精炼工艺或工艺控制不足。

    本次抽检30批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值均<5μg/kg,国家标准要求≤20μg/kg,检验结果全部符合要求;5批次玉米油的黄曲霉毒素B1值均<5μg/kg,国家标准要求≤20μg/kg,检验结果全部符合要求;12批次大豆油中,黄曲霉毒素B1值均<5μg/kg,国家标准要求≤10μg/kg,检验结果全部符合要求;25批次调和油的黄曲霉毒素B1值均<5μg/kg,国家标准要求≤10μg/kg,检验结果全部符合要求。

    苯并芘是一种常见的高活性间接致癌物,它不具直接致癌性,经细胞微粒体中的混合功能氧化酶激活才具有致癌性。食用植物油中含一定量的苯并芘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出现超标的最大可能就是企业生产条件不符合技术要求。实验证明,苯并芘可诱发动物的食管癌、胃癌,并有动物致畸变的胚胎毒性,疑与人的肺癌发病升高有关。

    原料污染、经过多次使用的高温植物油、煮焦的食物、油炸过火的食品都会产生苯并芘。油料干燥不及时或者贮藏不妥当,发生了霉变,也会产生苯并芘超标。植物油生产采用浸出法工艺时,使用了不合格的浸出溶剂或食用级溶剂可能没被彻底清除,这也会带来苯并芘超标。本次抽检30批花生油的苯并芘值有18批次<1.0μg/kg,其余12批次也小于国家标准要求10μg/kg;5批次玉米油的苯并芘值均<5μg/kg,国家标准要求≤20μg/kg;12批次大豆油的苯并芘值均<5μg/kg,国家标准要求≤10μg/kg;25批次调和油的苯并芘值均<1.0μg/kg,国家标准要求≤10μg/kg。

    食用油常换品种最好

    如何挑选植物油呢?市食安办的工作人员也给出了解答。首先是正确选择适合的食用植物油。我国食用植物油质量标准体系规定,我国市场上的一般植物油分为四个等级,压榨花生油、压榨茶子油、芝麻油等只有一级和二级之分。产品的质量级别是评价植物油品质的依据,不同级别的食用油各项质量的限定值不同,级别越高,限定值就越严格。在购买食用植物油时,应注意健康和安全,优先选择精炼程度较高的食用植物油,不要只吃一种油,常换着品种吃最好。其次要到正规流通渠道购买植物油,谨慎购买散装食用植物油,尤其是不要购买无厂名、无厂址、无质量标准代号的产品,以防造成健康危害。

    还需要提醒市民的是,植物油要注意保存。食用植物油一般不饱和脂肪酸含量都比较高,而且在现代油脂的加工过程中,为了把有毒有害物质清除掉,在油脂精炼的同时也把油脂中的天然抗氧化物也一同去除了,精炼油的抗氧化能力相对较低,所以植物油的存放要注意以下几点:要存放在阴凉干燥处,注意避光,避免高温和潮湿;植物油开封后要把瓶盖拧紧,减少与空气接触时间,同时要尽快吃完;分装时要注意瓶子的干燥清洁,要常换新油瓶,用过的油不可倒回瓶中与新油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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