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报报道我市发布通告,加强饭店等餐饮场所燃气罐管理的内容,引起了不少市民对饭店用燃气罐安全的担心。有热心市民向早报记者反映城阳路5号路边停车场一辆车牌号为鲁B05383的白色 “僵尸车”成了燃气“中转站”,车内存放了多个燃气罐,燃气罐的流向也多为附近的餐馆饭店。记者随即联系了青岛市交通稽查支队、市北区城管执法局、市北区安监局等部门,多个部门联合将路边的“僵尸车”拖走并将车内燃气罐没收。
新闻追踪
燃气罐锈迹斑斑
昨天上午9时30分左右,记者根据市民提供的线索,来到城阳路5号附近,看到停车线内停放了不少车辆,其中一辆白色报废面包车也停在停车线内。面包车车体已经锈迹斑斑,两个后轮胎也瘪了,后备厢门只是用一根铁丝勾住。记者透过玻璃观察发现,车里共存放了14个燃气罐,并且大部分燃气罐罐体表面都已生锈或者布满污垢。“这辆车停在这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是一直没有人管。”住在附近的居民张大妈告诉记者,她先前从车旁路过时,经常会看到一名40多岁骑摩托车的男子,从别的地方拉一些空燃气罐放到车上。
挨着学校存隐患
“这辆‘僵尸车’停在路边占车位不说,更重要的是周边就是学校和医院,人群密集,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还有就是一些上学的孩子,也可能会因为好奇动车上的东西而发生危险。”市民韩先生告诉记者,报废车停在路边,在高温天气下容易引起自燃。“万一这辆车真自燃了,里面的燃气罐就全变成炸弹了!”韩先生介绍说,为此他们也曾经多次拨打电话反映此事,但就是没有人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记者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市北区安监局,20分钟后即墨路街道办事处安监科的工作人员赶到了现场,并对车辆做了勘察。“我们也很想将这些燃气罐处理掉,但我们没有执法权,只能通知相关部门过来处理。”工作人员介绍说。随后,青岛市交通稽查支队和市北区安监局的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发现后备厢盖只是用一根铁丝挂住了,很容易被打开。
多数已过保质期
上午10时30分左右,相关部门准备处理“僵尸车”和燃气罐时,突然一名穿白色T恤衫,骑着摩托车的男子出现在了现场,摩托车后座上还放着运载燃气罐用的木板。据围观市民介绍,这就是报废车车主。执法人员询问得知,该男子姓庞,报废车辆和车上燃气罐为他所有。当执法人员询问为什么将燃气罐存放在路边报废车里时,这名男子没有给出明确答复,还一直向执法人员“求情”,希望能被“从宽处理”。随后,这名男子拨打了数个电话后,才配合执法人员处理问题。
市北区质监局工作人员也对“僵尸车”内的14个燃气罐做了检查,其中有13个已经过了保质期,而另一个燃气罐虽然没有超过使用年限,但是罐体上布满了污垢,也没有张贴警示标志,也不符合规定。
根据《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市北区城管执法局即墨路城管执法中队的执法人员将“僵尸车”内的燃气罐没收,并联系相关专业部门对没收的燃气罐做销毁处理。
【链接】
超过15年必须报废
据了解,燃气罐一旦超过15年使用年限,就会存在不少安全隐患,它是具有爆炸危险的压力容器,在充装、搬运、使用过程中,瓶体要经受很大的内部压力作用,磕碰、变形、泄漏、腐蚀会使燃气罐遍体鳞伤,一旦损伤处的承载能力超过2毫米瓶体钢板强度极限就会爆炸,将发生灾难性事故。因此,国家标准GB8334-1999《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中明确规定,使用期中燃气罐每4年做一次定期检验,对制造年限超过15年的必须报废。燃气罐从瓶体结构上分,护罩焊在瓶体上的称为“焊接罐”,护罩用螺丝固定在瓶体上的称为“螺丝罐”。1996年10月1日开始禁止生产 “螺丝罐”,在检验有效期内的“螺丝罐”至2011年9月30日全部报废,不得再进行充装使用。
【调查】
“报废罐”里照常充燃气
根据报废车车主提供的地址,昨天下午3时左右,记者联合李沧区质监局的执法人员来到重庆中路附近的燃气灌装点,看到整个院子里摆放了近百个燃气罐。燃气罐被分成了“报废区”和“待检区”两类摆放开来,报废区的燃气罐上面都用粉笔写着“废”字,外表看上去已经锈迹斑斑。记者用手摇晃燃气罐,发现一些燃气罐还残存着液化气,对此灌装点负责人称:“不会有安全隐患”。据灌装点负责人称,报废区燃气罐都已经不能再用,也不能私自处理,需要专业部门才能处理掉,待检区燃气罐还需要进一步检测后才能使用。在紧邻报废区的一个仓库里面,记者看到一些“螺丝罐”和新燃气罐摆放在一起,对此,灌装点负责人竟然也称,这些燃气罐都已经报废。
而在燃气罐灌装区旁边的一处仓库里,记者发现燃气罐有新有旧,其中一些燃气罐看上去跟外面已经报废的煤气罐没有任何区别,有些燃气罐内还存放了一些燃气。对此,灌装点负责人的解释依然是:“这些燃气罐也已经报废,正准备当废品卖掉。”前后两批报废燃气罐的命运为何如此不同,灌装点负责人却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