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以其优美的城市海滨轮廓线、丰富的近代建筑群、“山—海—岛—城”融为一体的城市空间格局,以及在中国近现代历史上的重要地位,被批准成为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昨日,市规划局副局长姜德志在网络在线问政中透露,目前,我市正通过编制保护规划,来处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城市建设发展的关系,正在编制的《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新划定了13个历史文化街区。
历史城区
约28平方公里
姜德志介绍,根据在编的《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青岛历史城区仍然延续了“东沿延安三路、长春路、威海路,北至海泊河,西南以海岸线为界”约28平方公里的范围。
与2002年的规划相比,减少了安徽路街区,增加了四方路、无棣路、奥帆中心、中山路四个街区。“目前我市通过不断完善保护规划编制成果,逐步明确了老城区总体保护及发展的思路,并形成了主要由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文保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构成的比较完整的保护框架。 ”
老旧建筑
考虑产业置换
风貌保护区内有不少老旧房屋,一部分有保护和保留价值,另一部分破败不堪且零星分布更没有文物保护价值。对此,姜德志解释,2012年我市出台了《青岛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我市对历史优秀建筑、特殊保护及重点保护的历史建筑,已经制定了详细的保护规划。对于建筑结构损坏严重,整体保持状况较差的一般性历史建筑和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建设的简易低标准建筑,相关区政府已经制定了危旧房征收与改造计划。目前已经启动并按计划逐步实施。
目前,市规划局正在编制《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及相关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初步建立了相对系统、完整的保护规划体系。依据正在编制的《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历史文化街区内将重点对文保单位、历史优秀建筑、历史建筑和街区整体风貌等予以保护和合理利用,可以适当考虑功能优化和产业置换。目前,该规划正在编制过程中,待完成初步成果后,将按程序征求相关部门及公众意见。
沿海高层
设计不可突兀
东部沿海一线高楼林立,我市的海岸景观保护规定也在逐步完善。姜德志称,在我市2011年公布实施的《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中设置了风貌保护专篇,对滨海景观等自然环境风貌和历史文化风貌局提出了保护要求。
同时,市规划局在严格执行相关法规规定的前提下,一方面努力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开展了城市空间布局尤其是沿海高层建筑空间布局的专题研究,引导我市高层建筑科学、合理发展。另一方面在高层项目的规划审批过程中,加强具体项目日照分析、交通组织、市政容量、环境影响、城市景观等综合论证,合理确定新建建筑的规模和体量,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丰富城市天际轮廓线,避免过分强调建筑形式的突兀性而破坏前海一线整体城市景观。(记者 刘兰星)
13个历史文化街区
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
馆陶路历史文化街区
观海山历史文化街区
信号山历史文化街区
观象山历史文化街区
上海路-武定路历史文化街区
八大关-汇泉角-太平角历史文化街区
黄台路历史文化街区
鱼山历史文化街区
八关山历史文化街区
四方路历史文化街区
无棣路历史文化街区
奥帆中心历史文化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