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上午8时,包括聂磊在内的30名“聂磊案”犯罪嫌疑人在山东青岛胶州法院开庭审理,预计此次开庭约需两周时间。“聂磊案”因涉及的犯罪嫌疑人多达209人,将按照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性质、轻重程度,采取分庭审理的方式,全部审理完后统一判刑。据了解,第一次开庭审理的30名犯罪嫌疑人,均是“聂磊案”中的骨干分子,其中,聂磊被控十项罪名。法院周边戒备森严。
身涉十宗罪,将30余名保护伞拉下马的青岛聂磊涉黑案头目聂磊,今日上午被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注射死刑。在获知将要被执行死刑时,聂磊当晚连抽了5包烟,几乎一夜未睡。
被当地人称为黑老大的聂磊,曾用名张泷、王鑫,男,1967年7月17日出生于山东省青岛市,这位在青岛大名鼎鼎的“黑老大”从16岁开始就有犯罪记录:1983年9月,他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两年后改判拘役6个月;可刚恢复自由身不到一年,1986年7月又因斗殴被劳动教养3年;1992年8月,他再次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劣迹斑斑
法院的判决书显示,自1998年以来,聂磊以狱友、邻居、亲属等关系,吸纳、招募部分社会闲散人员、劳改劳教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进入开办的经济实体,逐步形成以其为组织、领导者的上百人黑社会性质组织“聂磊公司”。成立了多家房地产公司,在中山路、南京路等地开办了红星游乐城、震泰游戏厅、福满多娱乐城等娱乐场所,聚敛了大量财富。
2000年起,“聂磊公司”渐渐向赌博、色情等行业渗透,扩张势力范围,组织内部层级更为清晰、分工更为明确,后又开设“新艺城夜总会”,组织妇女大肆进行卖淫活动,开设地下赌场。
判决书显示,10余年来,聂磊团伙参与数宗涉及命案的重大治安案件,劣迹斑斑。
1999年7月16日,聂磊当时在中山路开办红星游乐城,将游戏室发广告的三人打伤,随后三人被送往医院救治,后其中一人抢救无效死亡。
2000年4月10日,聂磊在延吉路波尔卡迪厅娱乐时与误闯进其包间的王某等人发生肢体冲突致王重伤。事后,聂磊等人以赔偿25万元为条件,要求他不向公安机关报案。
2000年10月12日,聂磊指使手下将青岛辉煌人间娱乐有限公司经理李某的双腿打断。2006年12月5日,聂磊指使手下殴打33路公交车队车队长。
因怀疑妻子周某与一名叫朱某的男子有不正当关系,聂磊指使几个手下,于2009年4月7日将朱某带到昌乐路一家茶楼,将其面部打伤。后来聂磊感觉到,朱某并未因此有所收敛。当年4月13日,朱某刚走出小区便被劫持至面包车上,对方把事先准备好的硫酸倒在身上……
10多年来,被告人聂磊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40余起,致2人死亡、1人重伤、13人轻伤、8人轻微伤,非法买卖枪支1支,非法持有枪支13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