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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十五为燃放烟花爆竹最后一天 有存货快处理

来源:齐鲁壹点 作者: 2018-03-02 06:18:55 字号:A- A+

春节过后,青岛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460余起。正月十五是法定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最后一天,青岛市城管执法部门提醒,如果您家中还存放着烟花爆竹,请将购买的烟花爆竹全部安全燃放。

连日来,城管(综合)执法部门结合各自辖区实际,在强化市容秩序管控的同时,加强街面巡查,对经批准的烟花爆竹临时售卖点,严格落实定人定岗网格工作机制,织密织细管理网格,及时查处超出经营区域范围的售卖行为;对未经批准、擅自占路售卖烟花爆竹的无照商贩,坚决查处取缔。与此同时,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调配专门力量,重点对车站、商圈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以及医院、学校、幼儿园、绿地、文物保护单位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场所,持续加大盯防检查力度,并对违规燃放“开门鞭”进行严格执法,再次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460余起,有力维护了公共安全和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场所以外的区域,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和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或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城管(综合)执法部门提醒,3月2日是正月十五,如果您家中还存放着烟花爆竹,请将购买的烟花爆竹全部安全燃放,不要存放在家中以减少危险,更不能在其他时间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赵波 通讯员 张君 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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