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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第一张营改增发票开出 全年减税11亿

来源: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2013-08-01 05:39:31 字号:TT

青岛第一张营改增发票开出 全年减税11亿

  今天凌晨,青岛市第一张营改增“防伪税控发票”在青岛港务局开出,几分钟后,第一张营改增“普通发票”在青岛海博出租车公司一辆出租车上打出……两张发票的开出,标志着备受关注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在青岛正式实施。

  营改增,被新一届中央政府定位为“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经过前期筹备,从今天起,增值税和营业税这两大主体税种将在青岛8个相关行业实现转换,涉及2.8万户纳税人。市国税局前期发布的信息显示,青岛市九成以上试点企业,都会在“营改增”中获得减税实惠,全市企业全年减税可达11亿元左右。

  政策解读

  “改增”后仍留地方财政

  今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8月1日起在全国推开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营改增试点,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

  分析

  对青岛企业有3大影响

  青岛市财政局局长周安分析认为,营改增后对我市企业有3方面影响。

  “小微企业可以降低税负。”周安说,众多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可以按照3%的征收率纳税,税负将会降低。按行业来看,物流辅助服务业和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受惠最大。

  其次是部分企业(如陆路运输的一般纳税人)在试点初期税负有所增加。“从上海等地的试点情况来看,随着营改增试点范围不断扩大,试点企业经营方式的转变,以及企业设备的更新,企业税负增加的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周安点评说。

  最后是有利于促进企业改进经营。“新税制将倒逼企业在经营模式、市场营销和生产组织方式等方面进行调整,主动从产业链构建、财务管理、供应商选择等方面完善治理机制。”周安说,营改增后设备采购抵扣增加,将有力促进试点企业的设备更新改造和科技创新。

  对话

  营改增不能简单理解为减税

  记者了解到,为保障营改增顺利实施,我市以财政局牵头成立了“营改增”小组,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都有业务人员参加。昨天,记者采访了该小组负责人、市财政局法规税政处处长孙克明。

  记者:营改增被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被称为财税改革乃至新一轮经济体制改革的先导。如何理解营改增的意义?

  孙克明:营改增试点涉及税制结构、财政体制、税收征管等一系列重大调整,影响面之广,改革力度之大,超过了1994年以来任何一项财税改革。按照国务院部署,“十二五”期间完成营改增任务,完成增值税和营业税这两大主体税种在相关企业与行业的转换。这样不仅会倒逼财政体制深度调整,而且将对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产生深远影响。

  记者:关于营改增带来的减税,社会关注比较大。此外还应该关注哪些方面?

  孙克明:不能简单地把营改增理解为减税。如果要减税直接降税率就行了,17%高了可以改成16%,改成15%。下大力气把营业税改成增值税,其实是要引导产业结构调整,推进新一轮经济体制改革。

  记者:对青岛产业结构会有哪些影响?

  孙克明: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有利于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2012年我市第三产业生产总值所占比重为49%,而且附加值低,缺乏高端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后,由于服务业本身税负下降,同时制造业购进服务可以抵扣而相应增加服务需求,从而吸引更多的资源向服务业特别是新兴高端现代服务业集聚。此外,还将有利于引导产业分工细化,使制造业的进项税抵扣增加,促进企业由原来的小而全、大而全,向服务外包、主辅分离转变,将非主业的副业分离出去。还有就是有利于促进服务贸易出口。我市港口经济发达,对外贸易活跃,营改增试点后,服务贸易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制度,将有效降低我市服务贸易企业的经营成本,进一步体现出口退税的制度效应,增强我市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深夜探访

  出租车旧发票不能再报销

  昨晚10时,车牌号为鲁UT2176的出租车主董安遵给记者展示领到的新出租车票(左图)。当晚,记者打了17辆出租车,仅4名出租车司机表示换领了新的国税局发票。国税局有关人士表示,如果不是新的国税局发票是不能报销的。

  从8月1日零时开始,青岛市的出租车都应该用上新的国税局监制的增值税发票。不过,当晚记者沿街打车采访时,17辆出租车中仅有华青、海博出租公司的4辆车领到了新发票。

  记者了解到,新的出租车发票的票面是“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并且有国税监制等字样。

  旧的地税局发票的票面是“青岛市出租汽车专用发票”,上面有地税局的监制章。据介绍,所有新发票都已经免费发到了各大出租车公司,但由于个体营运、各公司步调不一等原因,还有相当一部分出租司机没有领到新发票。

  早报提醒

  青岛纳税人两个渠道“解惑”

  今天营改增试点实施以后,青岛纳税人可以通过市国税部门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了解营改增的相关问题,并接受辅导咨询。我市财税部门在各自门户网站均开设了“营改增值试点”专栏,纳税人也可以浏览市国税局网站()、市地税局网站()和市财政局网站()进一步了解营改增政策。

    名词解释——

    营改增就是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为缴纳增值税,仅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征税,解决服务业和制造业税制不统一问题,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实现由“道道征收、全额征税”向“环环抵扣、增值征税”的转变,消除营业税重复征税,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加快发展;有利于优化社会分工协作,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营业税 由地税局征收收入100%留地方财政 增值税 25%归地方财政 75%归中央财政由国税局征收 营改增 由国税局征收收入100%留地方财政 增值税 营业税

    截至7月底,我市有2.8万户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企业营改增后,全年减税可达11亿元左右。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8082户其他小规模纳税人20338户按纳税人类型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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