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骗婚团伙,也是一个较松散的“联盟”。核心人物是吴佳佳、吴小玉和吴小娥三人,吴小玉和吴小娥是吴佳佳的大姑和二姑。围绕着这个“铁三角”,一些“媒人”参与其事。自2010年7月以来,这个团伙先后诈骗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武陟县、温县、济源市、孟州市、洛阳市等地28名未婚男子的钱财,光是吴佳佳一人,就把自己许配了19家,涉案金额达40余万元。
经孟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已分三批对涉案的吴小玉、吴佳佳等11人作出判决,最近的一次是2013年4月19日,被告人王永琴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500元。截至发稿时,仍有3名“媒人”被上网通缉。5月10日,孟州市检察院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向记者披露了案件详情。
先“见全豹”
人物:
吴佳佳:1984年生,微胖,曾用名胖妞、吴妮,住沁阳市山王庄镇盆窑村。
吴小玉:1962年生,吴佳佳的大姑,住沁阳市西万镇西万村。
吴小娥:1963年生,吴佳佳的二姑,住沁阳市山王庄镇万中村。
另有不时参与进来的媒人若干。
画外音:
说起来,吴佳佳也是个苦命的孩子。十几年前,父亲就得病死了,母亲不久后改嫁,留下吴佳佳和她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平时由大姑吴小玉照顾他们的生活。2010年,吴佳佳嫁到西万镇西万村,结婚几个月就离婚了。离婚后,吴小玉就张罗着给佳佳再找个家,但说了几家也没成。
吴小玉:吴佳佳离婚后还是我照顾她和她弟弟的生活。我看吴佳佳跟着我日子也过得不好。主要是没钱,我就想着怎样去弄点钱花。听说有人靠骗婚赚了不少钱,我就想也用这种方法去骗婚骗点钱。我这里有吴佳佳可以当女方,我当妈,我妹妹吴小娥在家也没事做,日子过得也很紧张,我就给吴小娥说了我的想法,她也同意了,我就开始做吴佳佳的工作。她开始不同意,我说:“你现在是离婚茬,不好说家,又没有什么收入,我给你说媒,你当女方,能弄点钱就弄点,不管大钱小钱都要,弄来钱咱们分了,要是真是碰到合适的,就跟了人家过日子。”
我这样一说她也同意了。我就联系经常给人说媒的媒人,说我侄女吴佳佳要找对象。这些媒人中有的是真媒人,有的是假媒人。一般媒人介绍来的男的都是对象不好找的男的,到了结婚的年龄,都是急着找对象的,家人着急,叫他们和吴佳佳见面后,如果男方没有什么意见,能够看上吴佳佳,我们当然没有啥意见就答应下来,然后就开始骗钱了。
我们通过媒人和男方家人沟通,开始向男方要见面礼、男方老人见面礼、男方给我们这方小孩礼。见面后开始相家,如果男方没有啥意见,就开始要订婚礼。订婚礼也是通过媒人和男方家里沟通的。订婚礼给后,我们提出还要大订婚,再要一笔钱。这时男方提出结婚,我们就根据男方家的情况,提出要一大笔结婚彩礼。男方如果给了,我们就去和男方假结婚,举行仪式,不领结婚证,说是过一段时间,能过日子再领结婚证,佳佳再找各种理由回娘家,不好好和男方过日子。如果我们提出要的一大笔结婚彩礼,男方给不了,提出退婚,按照风俗男方提出退婚女方是不退彩礼的。如果男方的家人提出退彩礼,我们能拖着就拖着不给。如果对方追得急了,我们就退一部分,男方也就不说什么了,自认个倒霉。
再说说媒过程中的真、假媒人。真媒人给佳佳说媒,是不知道我们是骗婚的,到时候给真媒人几百块钱感谢费,按照风俗是谢媒人钱、媒人的辛苦费。假媒人知道我们是骗婚的,知道我们不是真心和男方处对象,还帮着我们骗男方,叫男方看上去是真心给男方找对象,其实和我们是一伙的。这些假媒人也不是白帮我们骗婚的,除了要得男方家给的感谢媒人钱外,我们骗来的钱也要分给他们一部分。为了能够多骗几家,我们就只好分给这些假媒人钱了。骗得多了,就多分,骗得少了就少分,但钱基本上就是我、佳佳、小娥和假媒人平分。
我和吴佳佳、吴小娥在一起诈骗,我主要是联系媒人,寻找男方,吴佳佳是女方,吴小娥只是配合我们,给男方给吴佳佳都是真名真姓,还有小名胖妞、毛妞,我有时说是吴佳佳的大姑,有时说是吴佳佳的妈,吴小娥是吴佳佳的二姑,另外每次分给假媒人钱也是我决定的,我知道谁是真媒人,谁是假媒人,因为媒人都是和我联系的。
假媒人有博爱县的王兴旺、秋香、小会,武陟县的老李,孟州的刑青云、师凤仙、张建民,沁阳的司素芳、卫付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