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城阳区一名女司机与三名男性朋友一起在饭店吃饭,为了能够尽快结束饭局,女司机敬了一杯酒,随后驾车离开。没想到也正是这宴席结束的一杯酒让女司机成了“酒司机”。
3月1日晚,王沙路纸坊桥路口处,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交警大队惜福镇中队与派出所民警元宵节前设点夜查,一辆吉普车沿王沙路北向南行驶,在距夜查点五六十米处该车急忙拐入路右侧门头房处停车闭灯,民警怀疑该车涉嫌酒驾急忙赶过去检查,左侧车窗打开后,民警发现一女司机开车拉了3名男子,女司机下车后,民警闻到一股酒气,问该女子喝了多少酒,女子称没喝酒,经呼吸测试,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女司机李某今年38岁,户籍吉林省,暂住城阳区。当天傍晚,李某开着自己的吉普车拉着三位男性朋友去饭店吃饭,喝酒前,四人商量因李某开车就不要喝酒了,其他三人喝了起来,女司机看到三位朋友喝得没完没了,便主动敬了一杯酒,结束了这场饭局,没想到一杯酒让她变成了“酒司机”。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女司机李某面临罚款1000元,暂扣驾照6个月,记满12分的处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刘震 通讯员 刘维印 胡永绪